| 各党支部:
为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情况,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根据厅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赣交直机党字[2010]52号),中心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实行创先争优活动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厅、中心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有关精神的情况;
(二)本单位负责同志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三)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有特色的做法;
(四)创先争优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及初步总结的事迹材料;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月报工作自今年12月开始。请各党支部于每月26日前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将当月活动情况报告至中心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把工作月报作为中心党委及时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动态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好、坚持好。中心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二)如实上报。做到实事求是,如实汇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所报事实和数据要经得起查证,不虚报、不杜撰,客观具体,摒弃空话,套话。
(三)专人上报。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月报工作,于12月30日前将负责月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综合科。
联系人:郭萍
联系电话:6130013。
电子信箱:20213148@QQ.com
中共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纪律检查中心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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