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各种原因,在系统中产生数据错误,必须进行修改时,适应本程序。
2、错误数据必须进行修改的,由错误发生地及时电话报告路段征费管理部门是否需要及能否进行修改。
3、路段征费管理部门对数据修改会产生的附带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确认需要且可以进行修改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报数据修改申请表(数据修改申请表中注明原因并加盖公章确认,如遇法定长假顺延)传真至联网中心。
4、联网中心收到数据修改申请表后,将核查申请事由是否属实,如属实,经相关领导同意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不属实或手续不全,则驳回申请,不予修改;联网中心修改完成后将修改结果或不予修改的理由反馈至申请路段。
5、数据的更改原则上不允许在清分之后进行。对清分后的数据申请修改,联网中心可以驳回申请,不予修改。
6、修改的数据如只是涉及本路段的数据,则只需本路段征费管理部门填写处理意见报送联网中心即可;如是涉及多路段的数据,还应征得其它路段的同意,再形成文字报送联网中心。
7、联网中心收到数据修改申请报告后负责在申请表上填写处理意见及结果,并留存备查。